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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公平正义|被执行人闹“失联”限高“助”他快履行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1/10/29 13:31:01
“法官,我马上还钱,请法院快点撤下对我的限高措施吧”。10月28日上午,浙江省诸暨市人傅某某来到利州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孙政,急切地说到。
2018年12月,傅某某因资金困难找万某借现金10万元,并承诺2019年1月还清,但期限届满后,一直未归还。万某索款无果,将傅某某告上法庭。傅某某经传唤未到庭应诉,利州法院于2019年5月缺席判决傅某某归还万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傅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未主动到法院处理案件,处于“失联”状态。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其行踪,均无果。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财产,亦未能查询到傅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利州法院依法对傅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于2019年11月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10月,因外出需要乘坐高铁,傅某某在购票时被铁路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其系法院限高人员,无法购买高铁车票。羞愧万分的傅某某立即赶到利州法院请求履行案件义务。当日,经执行法官主持,傅某某与万某达成和解,傅某某一次性偿还万某现金5万元,万某对剩余金额自愿放弃,法院对傅某某解除限高措施。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