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法院第一审判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院长向军走上审判长席位,敲响法槌,宣布“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同时,出庭支持公诉的是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绍连。
庭前,合议庭充分准备,担任审判长的向军亲自向涉嫌信用卡诈骗的被告邓某送达副本,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向军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整个庭审规范高效。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邓某在收到公诉书副本后,积极筹措资金,向银行偿还了投资本金45493.62元及利息共计60900元,庭审中,痛哭流涕的被告表示认罪,并当庭缴纳罚金3000元。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对被告人邓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该案庭审全程通过新浪网直播。
院长、检察长履行法官、检察官职责亲自办案,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利州实践。利州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在上级法院确定的办案数量指标基础上,结合利州案件数量巨大的实际,上浮确定了院、庭长的办案数量。2017年开年以来,利州法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大力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形成了院长、副院长、专职审委委员等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工作常态。1—6月,利州法院入额的院领导共主办案件379件,已开庭234次。
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是积极响应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的重要举措,在缓解了利州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压力同时,也充分发挥院领导较强的业务知识、丰富的审判经验方面的优势,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不断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和审理效果,实现了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院长、检察长属于公众人物,在庭审中的一言一行都会引起当事人的特别注意和尊重,也能增加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
截止6月30日,利州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01件,结案3099件,结案率达67%。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的推行,极大地带动全院干警抓好执法办案,起到了良好的指导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