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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例】拒不履行人身损害赔偿,后果很严重!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1/1/28 15:25:50
【案情简介】蒋某之承包了广元片区某快递业务,李某超在蒋某之处从事送外卖工作。在送外卖的过程中,李某超致黄某刚受伤。2020年3月,黄某刚因侵权责任纠纷将蒋某之、李某超诉至利州法院。利州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蒋某之向黄某刚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共计15062.44元。后蒋某之不服,于2020年10月向广元中院提起上诉,广元中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但判决生效后,蒋某之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2020年12月,黄某刚遂向利州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结果】1月23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电话传唤将蒋某之至利州法院,责令其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其进行释法,希望他积极履行支付义务,且这笔款是黄某刚的医疗费,希望他配合法院工作。但是,蒋某之依然不以为意,态度坚决,无所畏惧,以黄某刚不是他撞的为由拒绝支付全部款项,并称拘留也不怕。由于蒋某之故意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当日上午10时,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蒋某之电话联系其妻子将赔偿款15062.44元全部打到法院银行账户,本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