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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离婚后拒不配合房屋过户,强制执行助维权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2/8/11 15:54:28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却无视协议霸占房屋,“赖”着不过户,该怎么办?近日,利州法院执行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李某同王某(化名)原系夫妻。2015年6月,二人共同向银行按揭贷款30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总价款47万元。2017年2月,二人在民政机关登记离婚,协议约定该房归李某所有,房屋剩余按揭款由李某偿还。2018年,双方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2022年1月,李某将银行按揭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找王某协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遭拒。李某诉至利州法院,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房归李某所有,王某自愿在2022年7月前配合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但期限届满后,王某仍然推诿,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7月15日,利州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配合过户义务,王某仍置之不理。7月22日,利州法院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协助将涉案房屋产权由二人共有强制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目前,李某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