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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公平正义|购买18年的房屋未过户 法院调解终化解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1/10/18 9:55:44
“谢谢李法官,18年了。现在房子的问题终于解决了”,近日,一位八十一岁的老人拄着拐杖,手里拿着一面印着“公正办案 一心为民” 字样的锦旗来到宝轮法庭,说要将锦旗赠给李金明法官,因他为其解决了十八年前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过户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03年4月,蒋某端与丈夫汤某钧(已死亡)将其名下一套67.11平方的房子以38500元转让给伍某斌,双方签订了《住房转让协议》,汤某钧及其女婿为伍某斌开具了收条。随后因蒋某端与汤某钧前往成都居住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房屋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2020年6月5日汤某钧成都病故,由于蒋某端及汤某(汤某钧之女)系该房屋唯一继承人,伍某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于今年9月2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原被告签订的《住房使用权转让协议》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是由于原告支付了相应的房屋价款,而被告也向原告交付了房屋,从而导致了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不一致。为了妥善解决纠纷,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承办法官通过诉前送达时口头与双方沟通进行调解,并在开庭时充分让双方发表意见,在庭后又与双方进行了十余次电话沟通,最终让双方冰释前嫌。2021年9月30日,原被告双方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让这起18年的矛盾圆满化解。
“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法院努力的方向”,利州区人民法院宝轮法庭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主动梳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招回应民意,以硬招守护民心,把“感受公平正义”落实到每个细节上,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