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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原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韩和林犯受贿罪一案一审宣判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1/3/25 15:58:57
3月16日上午9时30分,广元市审计局原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韩和林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利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月24日下午,利州区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该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8年至2019年,曾先后担任广元市审计局原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等职务的韩和林,在工程结算审计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马某某等18人多达50余次贿赂共计156.2万元。最大单笔受贿金额为30万元,最小单笔受贿金额为2000元。
韩和林于2020年9月4日被广元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2月24日解除留置措施。2020年12月24日被检察机关决定刑事拘留,同日由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依法执行。2021年.1月7日经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同日由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依法执行。该案由广元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韩和林涉嫌受贿罪于2020年12月24日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日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利州检察院办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韩和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接到判决后,韩和林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