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4日晚20时30分,正在陪家人度周末的利州法院执行干警接到利州区公安分局提供信息,一名躲避执行、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广元市万源某酒店登记入住。消息万分火急,电话就是命令!执行干警迅速向领导汇报,并联系当地派出所干警协助,火速赶往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某控制。
家住广元市利州区的李某某因与陈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上法庭。2014年10月8日,利州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李某某偿还原告陈某某借款本金44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按期履行。
2015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某履行23000元,剩余的21000元双方协商李某某每月支付2000元直至付完。但李某某并没有按约定时间履行义务,并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多方调查罗某某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均无可供执行财产,在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后,对该案终结执行。
2019年3月,陈某某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李某某行踪仍然不明,案件没有得到明显突破。2019年5月,利州法院执行局将该案移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请求协助查控其下落。2019年7月14日20时30分,执行干警得到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李某某在广元市万源某酒店办理登记入住,执行干警一行3人立即赶往该酒店,在当地派出所干警的协助下,顺利将李某某控制并传唤至当地派出所。
面对犹如天降的执行干警,李某某仍以各种借口狡辩,企图拖延执行。执行干警严厉指出其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当晚21时30分,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李某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态愿意主动履行案件义务,并当场通过手机微信转账向申请人陈某某支付了剩余的欠款21000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