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经进入备战高考关键时期,父母却闹起了离婚?近日,利州区人民法院东坝法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小丽(化名)与被告小明(化名)结婚17年左右,并生育一对子女,双方因性格不和经常争吵,小丽曾于2021年起诉离婚,后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一年后,小丽再次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小明离婚。而被告小明认为自身虽存在错误,但愿意进行改正,希望得到小丽的原谅,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自愿登记结婚17年左右,有着较好的夫妻感情基础,婚后双方均为家庭做出了各自的努力,双方应珍惜夫妻感情。原告小丽在本案虽系第二次起诉离婚,但被告态度良好,也表示愿意改正自身缺点,希望与原告和好,足见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同时,原、被告的女儿年龄尚小,儿子目前在读高三,即将参加高考,正处于人生的关键阶段,若双方在此时离婚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造成孩子终身的遗憾,作为父母,原、被告应当负起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义务,放弃前嫌,缓和关系,积极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宽松稳定的学习环境,共同陪伴孩子备战高考。
在向小丽送达民事判决书时,法官对小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导和答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小丽也表示充分理解法院的良苦用心及孩子即将面临的巨大压力。与法官交谈后,小丽最终表示愿意与小明共同陪伴孩子备战高考,如期间双方感情仍未修复,也会在孩子高考结束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不让父母的感情问题影响孩子的终身大事。
【法官寄语】为在涉及未成年人离婚案件中,要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在夫妻出现矛盾时,双方应以家庭为重,互相包容和忍让,尤其是孩子即将面临高考,更应该站在孩子的角度选择解决夫妻矛盾的方式,尽量减少对子女的伤害。因此,从给予双方当事人修复夫妻感情的冷静期、婚姻患病的治疗期、小孩备战高考的稳定期的角度出发,希望双方深入沟通、相互谅解、相互扶持,营造幸福美满的家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