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为群众办实事】拒交物业费3689元,强执威慑当场付清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2/4/6 14:36:28
2017年7月,广元某物业公司与高某所居住的广元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0年7月,双方续签合同。截止2021年12月,高某拖欠物业费3689元未付,被诉至法院。高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利州法院缺席判决高某给付广元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3689元。判决生效后,高某一直未履行。
2022年1月,利州法院立案执行该案。执行法官依法向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高某仍未履行,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1月28日,执行法官电话传唤高某到法院处理案件,高某慑于法律威严,当场通过手机微信向广元某物业公司转账支付完毕拖欠物业费3689元。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