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向自立自强的抗美援朝老战士李化武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李化武同志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党员干警振奋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4月29日,受利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燕委托,利州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督察室)主任张明清代表利州法院党组,带领部分党员干警看望慰问抗美援朝老战士李化武同志,认真学习其先进事迹。
在李化武家中,张明清认真了解他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同时认真聆听了其英雄事迹。李化武于1933年12月出生在广元市昭化区。1951年4月主动报名加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1年12月在乔岩山战斗中失去右眼和双前臂,被评定为一级残疾军人。195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主动放弃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生活,回乡参加农业生产。荣获“广元市模范退役军人”“广元市首届道德模范”“四川省自强模范”“四川省最美老人”“四川好人”“中国好人”等荣誉称号。
听闻李化武的英雄事迹,党员干警们深受教育,纷纷表示,抗美援朝老战士李化武同志,既是战争硝烟时代的英雄、最可爱的人,更是新时代年轻人的榜样、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通过与革命老英雄面对面交流,再一次深刻体会到他们为了祖国和人民英勇奋战的坚定信念和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同时我们要倍加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以老英雄为榜样,依法办案,司法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李化武老战士的故事,让我很感动,作为一名党员干警,我将充分发挥模范先锋带头作用,在以后工作中将立足本职不忘初心,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再创工作佳绩。”
利州法院将响应市委号召,积极落实市法院党组书记、张阳院长关于学习李化武精神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深入学习李化武同志不畏生死、以身许国的崇高追求,不惧伤痛、身残志坚的革命斗志,挑战自我、坚韧顽强的拼搏精神和一生爱党、初心不改的政治品格;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砥砺前行,发挥担当追赶、拼搏争先的精神,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自立自强的抗美援朝老战士李化武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格深深感染了利州法院干警,下一步,利州法院将根据党组安排,把深入开展向李化武同志学习活动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青年干警向先进典型学习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传承红色基因,坚守初心使命,扛起时代责任,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争做新时代优秀人民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