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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欠劳务费3000余元,闻拘留秒付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1/7/9 16:32:36
2020年10月,李某某(化名)为王某某(化名)拉货运建渣,王某某欠劳务费3720元,承诺同年11月结清,但事后只支付600元,下欠3120元。李某某催收无果,向利州法院起诉。2021年3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定于2021年3月付清李某某劳务费3120元。但期限届满,王某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李某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4月,利州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王某某于4月4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李某某1000元,拖欠2120元仍不支付。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王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电话联系王某某,通知其到庭处理案件,王某某拒接电话。6月28日,执行法官赴王某某家中将其拘传到法院,责令其立即履行支付义务。王某某态度恶劣,以各种理由推诿执行,利州法院拟决定对其予以拘留15日的制裁。王某某见法院动真格了,迫于强大法律威慑,于当日筹款履行完毕剩余义务。该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