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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系列报道(五十)---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院巡回审判进村居,化解赡养纠纷促和谐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1/5/10 9:13:59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5月6日下午,利州法院天曌山法庭到当事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该案原告龙某某已是77岁高龄,其丈夫在30年前就已去世,其与丈夫共育有3个子女,现均已成家立户。随着年龄的增长,龙某某的身体每况愈下,行动也更加不便,加之每月用药费用较大,其又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为继,而3个子女对龙某某的赡养问题又产生了争议。无奈之下,龙某某便一纸诉状将3个子女诉至法院。
开庭前,天曌山法庭庭长赵鹏考虑到原告龙某某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为给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决定将该案的庭审现场搬到原告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进行巡回审理。同时还邀请三堆派出所、当地村组干部以及部分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参与协调。
庭审中,赵鹏认真听取原、被告陈述,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经过3个多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致使该起家庭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庭审后,老人眼含热泪,拉着赵鹏的手连声道谢。
古语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为倡导树立尊老、爱老、敬老、孝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利州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引导全院干警增强群众观念,通过巡回审理走进乡村、院落,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导调解处理家事纠纷,既消除了涉诉亲人之间的隔阂,挽救了亲情,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