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办事处某村村民党某1与第一任妻子文某1994年登记结婚后,1995年生育一子党某2。之后,党某1外出下落不明。2002年,文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公告送达,判决准予文某与党某1离婚。
2004年,党某1回到家乡,继续与文某共同生活。2008年地震后,当地村组向文某、党某1、党某2三人共批准了90㎡的宅基地,文某与党某1在该宅基地上修建了部分房屋。2016年,党某1与李某结婚,又与李某一起扩建了房屋,并完成了装饰装修。2019年,党某1去世。文某、党某2因与李某就房屋的分割问题产生分歧,遂诉至本院,请求分得获批的90㎡宅基地上六间房屋中的五间,另一间由李某及党某1的母亲党某3继承。
东坝法庭收到诉状后,先后多次组织双方到法庭调解,双方对房屋价值、分配方案等都存在较大争议。由于双方当事人仅提供了房屋侧面照片,难以了解房屋实际占地面积、房屋结构等情况。2021年4月15日,吴庭长团队来到涉案房屋,进行实地勘验,对房屋边界、四至进行了测量,并绘制了房屋平面(俯视)图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之后,又邀请了当地村民小组组长一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座谈。吴庭长提出,从房屋结构、布局来看,不能直接划分每人分得几间房屋,只能划分份额,且该房屋只有一个门厅入口,如果双方共同居住,在通行、用水、用电方面难免会发生更多的矛盾摩擦,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一方分得房屋,向另一方折价补偿。双方应该秉持客观、友好的态度,对宅基地的价值、文某与党某1修建部分的价值、李某与党某1扩建部分及装修的价值进行估价。该小组组长也表示赞同吴庭长的提议,双方共同居住使用肯定不切实际,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双方代理人也表示下来继续给当事人做工作,争取庭外和解。
通过实地勘验,不仅有利于查清案情,也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对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对案件的重视,有利于让当事人理解、配合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