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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法院:采用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物业合同纠纷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0/3/27 16:18:13
3月27日,原告广元某物业公司诉被告王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联调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王某因房屋质量问题出现漏水等原因,从2012年8月起至2018年11月,长期未向原告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针对此案,承办法官多次将原被告双方通知到联调中心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上,承办法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本案法律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解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与房屋质量问题维修的主张属于两个不同法律关系,如王某确有证据证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另行主张权利。物业公司依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物业服务后,业主享受了服务,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近年来,大量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涌入法院,大多是因为业主将物业服务纠纷与房屋质量问题混为一谈,大部分案件能够在诉前调解阶段被成功化解。针对这类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少量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利州法院联调中心则可以通过小额诉讼程序进行速裁的方式,释法说理,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