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利州区召开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暨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
会上, 利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向军从不同方面向参会人员阐述了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是整合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产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他结合法院审判执工作实际,结合2017年以来由区委政法委领导、区法院主导建立“利州区矛盾纠纷多元联调中心”,探索形成集调解组织、部门职能、专业人员、法律服务4种资源,做实1个综治中心,实现便民、聚力、综治、强法4大效果 “414工作模式”积累的经验,就法院层面推进诉源治理介绍了十一项特色举措。同时表示,法院将从以下方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作为“一把手”工程,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防范风险、防控纠纷、防患未然;二是坚持集成创新,进一步集成多元解纷资源,在“利州区矛盾纠纷多元联调中心”原有格局上,法院增加立案庭和各审判法庭参与、派驻2个审判团队行使速裁权,确保诉与非诉无缝衔接,不断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承载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更有时代特征、更具示范意义、更适利州运行的诉源治理新模式,将 “414工作模式”这个“微盆景”变成“大风景”。三是加强工作保障,完善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法院专职调解员的管理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实质化平台项目的建设与维护,对外打通与其他职能部门平台的“一体化”衔接,对内完善法院调解平台、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站、自助服务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案卷材料复用、信息互通等重要功能应用,对网上流转、网上监管进行全程留痕。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将诉源治理效果、无讼社区创建纳入本院年度工作考核和表彰,将落实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项目,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强化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做实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于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及时修复社会关系和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的优势和效益,持续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引导和鼓励当事人按照“和解优先、非诉其次、诉讼兜底”递进次序选择适当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向军表示,利州法院将继续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融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推进“无讼社区”、“无讼村”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诉源治理工作的满意度。
最后,利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映文对“诉源治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把党的领导作为“诉源治理”工作的最高原则。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也是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的根本保证。要将诉源治理工作从“法院主推”上升为“党委主抓”,在更宽领域、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推进。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诉源治理”工作的根本立场。大力引入多方力量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作用,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把依法治理作为“诉源治理”工作的基本前提。法治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和稳定性,坚持依法治理是“诉源治理”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基本前提。四是把基层一线作为“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诉源治理”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各地要坚持把基层作为“诉源治理”的主战场。李映文重点指出,各单位要扣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对口负责的责任链条,加快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对基层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及时发现总结、复制推广,以推动面上工作深入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