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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线】你以为拘留后就可以不赔钱?想多了!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4/10/21 16:29:03
2023年5月17日,苏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广元某镇路口起步时与周某某所骑自行车相撞,致其左手骨折,送医治疗花费共计5300元,经鉴定周某某为十级伤残。周某某多次向苏某某索赔未果,将苏某某告上法庭。在诉讼中,苏某某申请对周某某伤情重新鉴定,经法院另行委托鉴定仍为十级伤残。2024年5月,利州法院判决苏某某向周某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98万元,并承担二次鉴定周某某损失2700元。判决生效后,苏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询到苏某某名下有银行存款1万元,遂强制冻结。10月14日,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将苏某某传唤至法院,责令其履行赔偿义务。苏某某称自己没钱履行,执行法官告知已对其名下1万元存款强制冻结并将进行扣划,当问及剩余款项如何履行时,苏某某仍百般推脱坚称没钱。鉴于苏某某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告知拟决定对其给予拘留15日的制裁,苏某某以为拘留后就可以不用赔钱了,一脸不屑的对执行法官说:“拘留就拘留,我反正就是没钱”。执行法官对其训诫并告知采取拘留并不能免除赔偿义务,该赔偿的钱分文不少。苏某某听后瞬间慌神了,称愿意分期履行,每月支付300元,但申请人周某某坚决不同意。
经执行法官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苏某某于2024年10月14日一次性支付剩余4万元,其余案款周某某自愿放弃。当日,苏某某多方联系筹够4万元现金,当庭支付给周某某。该案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