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方便快捷,已成为当下流行的购物方式,但与此同时,因网购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近日,利州法院对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作出判决,进一步彰显了法院对网络购物公平环境的保护力度。
唐某在某网购平台的一家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包500克装的金边玫瑰花茶,支付货款65元。然而,收到货物后,唐某发现实际重量仅为438克,与商家宣传的净含量不符。唐某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共计5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唐某在收到货物后未与快递员当面验货,而是在数天后自行称重并发现重量不足。尽管唐某提供了订单截图、商品照片及电话录音等,但法院认为其自行称重的结果无法作为确定货物重量的唯一依据。此外,商家在纠纷发生后已主动退还其65元货款,并提出了补发差额的解决方案,但唐某拒绝该方案并确认收货。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唐某的诉讼请求,认为商家在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法院指出,消费者在签收货物时应及时核对数量和检查外观瑕疵,若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则推定其对货物数量和质量无异议。此外,商家在纠纷发生后积极解决问题,主动退款并提出补发差额,表明其并无欺诈意图。
通过对该起网络购物纠纷的公正判决,法院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商家的合法权益,为网络购物环境的公平性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妥善保存证据,如商品详情、聊天记录、购物凭证、订单信息、物流信息等;签收商品时应当场查验货物,必要时可对开箱及查验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如发现质量瑕疵、货不对板等问题应及时在合理期限内联系商家售后协商解决。
作为商家也需诚信经营,正确履行其职责。商家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销售产品时,应当遵守承诺,主动履行退换货、质量担保等法定售后义务。
若双方协商未果,可依次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2.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3.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