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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拜年——蜀道亮剑”执行专项活动】拖欠保洁员工资1500元,一听拘传立马履行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4/1/31 10:46:24
2021年3月,钱某某受聘在广元某咨询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同年4月离职。经结算,该公司应支付钱某某工资1500元,该公司监事宋某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于2022年1月25日前付清。但约定到期后,钱某某多次索要均未果,遂把宋某某及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告上法庭。双方当事人在利州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广元某咨询公司、宋某某、李某某定于2022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钱某某工资1500元。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及宋某某、李某某一直未履行,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月11日,利州法院立案执行。广元某咨询公司、宋某某、李某某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支付工资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传唤宋某某和李某某到庭,宋某某、李某某态度恶劣,以没有钱为由拒到庭并将电话挂断。执行法官再次拨通电话,严厉告诫如拒不到庭处理案件,将立即对二人实施强制拘传,同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宋某某、李某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当天,宋某某、李某某通过手机微信转账将1500元支付给钱某某。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