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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拖欠租赁费“失联”,出站口被拦截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3/5/29 9:27:10
近日,利州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广元火车站出站口拦截一名“失联”被执行人张某某(化名),其涉拖欠租赁费案一直下落不明。张某某被擒后支付部分租赁费,余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2015年2月,张某某因经营旅游接待需要,租赁了广元某实业有限公司的两间营业用房,并签订了租赁合同。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张某某拖欠该公司房租、水电费、住宿费、餐费等共计56346元。该公司多次催收,张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无奈,该公司将张某某诉至法院,经法官主持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张某某将租赁房屋返还给该公司,并承诺分两期支付所有款项。但张某某到期爽约,分文未付。广元某实业有限公司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10月,利州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查找到张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遂电话联系张某某,责令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其手机始终关机。执行法官到张某某住所地查找其行踪也无果。鉴于张某某躲避执行、下落不明,利州法院于2023年4月将张某某移送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临控措施。5月26日,张某某乘坐火车悄然回广元,被早已等候在出站口的执行干警拦截,执行干警当场宣布对其实施拘传,将其带回法院。当日,张某某迫于法律高压震慑,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广元某实业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当天筹款3万元支付给该公司,余款定于2023年12月底付清。该案执行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