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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线】开店借钱付房租拒还款,一听拘留立马给钱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4/5/22 15:22:08
2019年,郑某与林某合伙经营广元某理发店,约定郑某为该店经营者,林某负责账目收入与支出。林某因支付理发店房租向梁某借款共计4.16万元。在此期间,林某先后向梁某还款共计8000元,因部分金额系从支付宝借款有利息,林某通过理发店向梁某支付利息。2023年林某因与郑某产生分歧而退出合伙,未再支付本息。2024年3月,利州法院判决广元某理发店向梁某支付本金3.35万元及利息,林某承担连带支付义务。判决生效后,该理发店及林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4年5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林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并表示暂无履行能力,但理发店经营者郑某未予理睬。5月19日,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传唤郑某到庭,其以没钱为由推诿执行。执行法官责令其打开手机微信,调查其微信支付账单流水情况。郑某惊慌不已,遮遮掩掩,但在执行法官的严厉要求下,不得已打开手机。通过查看,执行法官发现端倪,原来郑某微信账单当日上午收入2万元随即被其转出去。执行法官当即对郑某严厉训诫并拟采取拘留措施。郑某见伎俩被揭穿,便立马表态称:“我车上有2万元现金,我马上去取,其他余款我马上想办法”。
随后,郑某通过支付现金并微信转账将案款付清。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