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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拖欠饭钱1400元还躲藏,闻拘留秒怂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3/3/10 9:37:42
自古以来,吃饭给钱与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吃“霸王餐”的人还真有。近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餐饮服务合同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强制执行威慑下,餐饮店老板李某某(化名)收到了被拖欠长达两年的饭钱1400元。
基本案情
李某某在利州区经营一家牛肉火锅店,赵某某(化名)多次在李某某的火锅店吃饭,一直未付清饭钱,截止2020年12月22日共欠付1400元。李某某数次通过微信、电话催要,均遭到拒绝。无奈,李某某将赵某某告上法庭。2022年7月,双方当事人在利州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某定于2022年7月31日前一次付清欠付李某某的餐饮费1400元。但期限届满,李某某仍没有拿到饭钱。李某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2023年1月,利州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对赵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立即履行给付义务,赵某某置若罔闻,仍旧不履行。执行法官数次拨打赵某某手机号码,其拒不接听电话。2月23日,执行法官到赵某某居住某小区准备对其实施强制传唤,但其房门紧锁,空无一人。通过走访小区物管,执行法官得知赵某某有两处住房。处心积虑的赵某某拒不露面,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询,查到赵某某妻子电话号码,电话联系其妻子,让其敦促赵某某立即履行义务,否则,将移送公安查控,对其予以拘留。次日,赵某某主动联系李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拖欠的饭钱1400元。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