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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拜年——蜀道亮剑”执行专项活动|拒付赔偿款,怕拘留携现金履行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4/1/22 9:41:29
【今日战报】
1月19日,专项执行第5日,共执结案件18件。其中,执行完毕14件,终结执行4件,拘传17人,决定拘留2人,执行到位64.3万元。
【拘留治顽固】
2021年7月,宁某某在黄某某承包的广元某项目楼盘务工不慎受伤,致拇指骨折、指甲损害。事后双方达成协议,黄某某向宁某某赔偿2.2万元,协议达成后黄某某仅支付部分,剩余7320元未付,宁某某多次索要均未果,遂向利州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调解,双方再次达成协议:黄某某欠付宁某某赔偿款7320元,并定于2023年5月31日前支付4000元(已履行),余款3320元定于2023年9月1日前付清。判决生效后黄某某一直未履行该义务,于是宁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月3日,利州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黄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赔偿义务,黄某某在期限内仍未履行。执行法官对黄某某名下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等账户予以强制冻结,并通过电话联系在外地务工的黄某某,令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将要受到罚款、拘留等严厉制裁。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黄某某立马表态,马上赶回来履行义务。2024年1月16日上午,黄某某主动携带现金3320元到法院,当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宁某某。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