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成效。11月13日,广元市知识产权局与利州法院共同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府院联动化解工作机制文件会签仪式在利州法院举行。广元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王刚、知识产权科科长唐薇,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黄俊、专委欧凌等参加活动。
会上,利州法院与广元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签订《关于构建利州法院与市知识产权局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双方围绕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开展了热烈交流。利州法院黄俊副院长介绍了法院基本情况、审判团队组成、近三年案件审理情况,并表示双方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与信息共享,强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针对重点商事主体等特殊群体进行联合法治宣讲,对企业、个体户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预警,减少和避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生,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王刚副局长表示加强与法院的合作有利于知识产权纠纷的高效快速化解,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加强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运行有利于提高工作能力,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
会议指出,双方将以调解优先、调解自愿,引导与保护并重,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民为工作原则,以联动共治为抓手,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和行政机关的诉前调职能优势,根据知识产权单方侵权的争议特性和规律,提供针对性的维权指导、侵权预警、多元化解纠纷等服务,最大限度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案件诉源治理成效。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加快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体系。
利州法院将以《实施意见》为抓手,继续加强与广元市知识产权局的协作沟通,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落实落细,共同努力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上新台阶,为激发知识产权创新活力,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