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注重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以“双碳”工作为引领,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持续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利州实践】以司法之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图为:省法院院长王树江调研指导白龙湖司法保护站
我们既要蓝天碧水净土,也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利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加大环资类案件巡回审判力度,深入社区市集、田间地头,将每一场庭审作为释法明理、宣传教育的课堂,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护好女皇故里的绿水青山。聚焦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切实扩大审判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影响力,起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的良好效果,积极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
坚持构建区域环资 保护联动机制
利州法院主动融入三省四地《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切实加强与环境资源等各部门在协商交流、环境资源案件溯源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审执衔接、执法监督、生态修复联动、绿色法治宣传等多方面的协同联动。以经开区法庭为点,打造全市环境资源审判示范法庭,建立白龙湖等司法保护站,通过积极协调推动,与检察、公安、财政等11个部门,建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联动机制,确保全链条、全覆盖保护,共同对生态赔偿金、修复义务履行等重点环节进行督促,让修复措施能落地,修复效果看得见,推动环境保护宣传更深入、裁判更有力、执行更到位。
坚持全链条打击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利州法院依法对非法捕捞为业以及非法捕捞“捕-运-销”犯罪产业链进行严厉打击,从根源上杜绝破坏环境生态资源的破坏。
2022年以来,公安部“长江禁渔2021”第二批督办案件、公安部与农业部全环节全链条打击案件、省高院督办案件——贾某华等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在利州法院公开审理,有力助推“长江十年禁渔”落到实处。
2022年以来,审理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7件,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共筑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环境有价值,谁损坏谁赔偿
“我一定照顾好这片林子,让失去的绿色补回来”,在异地补绿验收合格后,刘某真诚的说到。2022年以来,被告人刘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公益诉讼案件中,利州法院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在异地进行了0.68公顷的植被恢复,且在公开发行的媒体刊载了赔礼道歉的公告。
利州法院始终坚持惩处与预防犯罪、保护与修复并重的环境资源审判理念,以“保护优先,生态优先”为基本原则,在加大刑事制裁力度的同时,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款及生态修复经费购鱼放流、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复耕复垦、巡山护林、污染清除等多形式进行生态环境修复。2021年以来,督促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修复金550余万元。
下一步
利州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提升保障保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展现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