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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利州法院在行动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3/6/5 15:29:00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氛围, 6月5日上午,利州法院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前往广元市湿地公园开展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保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利州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结合长江十年禁渔典型案例,向来往群众详细讲解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相关知识以及违反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捕鱼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进一步宣传和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在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承担污染防治责任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通过设立现场咨询台的方式,耐心解答往来群众提出的法律疑惑,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切实开展释法答疑。
此次环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长江十年禁渔的认识和了解,切实提升了未成年人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此后,利州法院将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着力提升环境司法能力,严厉打击惩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性、深入性、多元化地开展环资普法宣传活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广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