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法院 罗鸿儒
今年7月,在省法院的统一安排下,我有幸赴眉山中院挂职锻炼一年,这也使我与这座誉有“千载诗书城”“人文第一州”的“三苏”故里结缘。初到眉山,首先便想着领略这久负盛名的“三苏”文化魅力,于是趁着周末,我慕名来到三苏祠外,探访这“一门三父子,都是大文豪”的历史文化遗迹。七月的雨季,气候闷热潮湿,但走进三苏祠大门,竟仍是熙熙攘攘的人群。祠内红墙环抱,绿水萦绕,荷池相通,堂馆亭榭掩映在翠竹浓荫之中,错落有致。二重门对联“一门父子三词客,千古文章四大家”,无不彰显着三苏父子在中国文学史上的特殊地位和深远影响。三苏祠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地方,每一个角落都饱含着历史与文化的厚重,激励着我们不断汲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涵养。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文章中,常常会出现中国古代典籍中的故事、古语,他经常引用的古代名人中就有苏轼。他用“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他用“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提醒干部要未雨绸缪、居安思危;他用“为国不可以生事,亦不可以畏事”,强调干部要有担当和判断。2022年6月8日,习近平第一次来到“三苏”故里,在这千年古祠之中,他发表了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他说:“一滴水可以见太阳,一个三苏祠可以看出我们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我们说要坚定文化自信,中国有‘三苏’,这就是一个重要例证。”这足以见得“三苏”文化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调研眉山法院时指出:“眉山市两级法院汲取‘三苏’文化内涵,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促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要求,也是法官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司法裁判全过程,促推良好民风养成,促进矛盾实质化解,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探寻“三苏”法治理念,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我们新时代青年法官的历史使命和职责担当。“三苏”法治文化内涵丰富,历久弥新,它不仅体现在“法须合礼顺情”“以法活人”“因法便民”等语句里,还体现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最令我受益颇深的一个故事便是苏轼的“画扇断案”。该故事讲述的是苏轼在杭州任职期间,通过帮扇子匠画扇出卖,帮助其还清欠款的事,巧妙地化解了两家的债务纠纷。该案融入了苏轼独特的中华法治智慧,至今仍有其当代价值。在我们办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时,我们要做的不只是简单地明辨是非对错,还需要在探清纠纷缘由和双方需求的情况下,通过巧妙地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求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治愿景。
在“三苏”法治文化氛围的影响下,也使得我这段交流挂职经历更加难忘、丰富和具象。我此次挂职至今已有两个多月,这期间虽有兼顾家庭与工作的奔波与不易,但身份和地域的改变也让我收获了不少的人生体验和工作感悟。一方面,在不同地域文化之中孕育出的特有法治智慧,不断拓展了我的思维方式。在“三苏”法治文化的滋养下,眉山法院创新提出了“五调融合”“保调赔防诉”等工作机制,通过了解和学习这些具有地域特色的有益经验做法,对于我在今后的法庭工作中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借鉴。另一方面,此次挂职我从基层人民法庭来到眉山中院民二庭,这也使我得到一个能够快速学习和提升民商事审判业务能力的宝贵机会。它不仅弥补了我之前在乡镇人民法庭较少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不足,同时还使我能够从二审的角度发现和思考问题,能够向身边审判业务经验丰富的二审法官们学习,有助于我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不断提升办理案件质量,有效降低上诉率和发改率等短板指标。最后,回到话题之初,我想,从“三苏”文化中汲取精神涵养,不断丰富自身精神内核,同样是我这次挂职经历所能获得的宝贵财富。
回顾苏轼这一生,几多风雨,几多坎坷,但他在逆境之中仍然能够保持坚贞的气节和独立的人格,绝不随波逐流。他即使被贬到最偏远的地方,仍然一心为民,全力造福一方。苏轼面对人生风雨时超然与旷达的人生态度也为后世之人做了一个永不磨灭的榜样。苏轼的精神也无不鼓励着我,作为青年法官,我更要努力做到放下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豁达开朗、真诚坦荡;不论在何处,身处什么样的岗位,都应当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坚持独立的判断,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