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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20/6/5 12:18:33
今天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要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环境资源审判是该体系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
广元市利州区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秦巴山脉南麓、嘉陵江上游、川陕甘三省交汇处,处于广元市主城区,辖区内自然环境资源丰富,自然资源开发力度大,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2018年以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35件,其中刑事10件,民事135件,行政90件。
近年来,利州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积极探索生态修复制度,加大了对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等业务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紧密配合的协同审判工作机制,以形成环境资源审判的整体合力。
在2018年妥善审理的“嘉陵江铊污染案”中,对涉案企业,处以高额罚金,对企业法人代表、责任管理人员判处有期徒刑,并责成涉案企业,彻底整改污染行为,对下游污染后果作出赔偿,修复受损环境。一系列重大影响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妥善审理,有力筑牢了嘉陵江生态屏障。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下一步,利州法院将贯彻落实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司法保护协作会议精神,在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下,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治理能力、构建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为生态利州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