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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撞上路边逆停小车车损人伤还将追刑责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19/7/1 9:14:31
近日,利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就吴某某疑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向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2018年4月28日晚8时45分,53岁利州区人吴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利州区光荣村一组路段时与逆向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相撞,致吴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对吴某某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鉴定,鉴定结论为114.9mg/l00ml。后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