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波、巡查组长陈洪、巡查副组长刘贵强一行莅临利州法院,对司法巡查反馈情况召开大会,利州法院院党组及全体中层干部参会。
陈洪宣布了《中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对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司法巡查报告的决定》,要求利州法院在收到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针对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期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6个月内向市中院报告整改工作情况。
刘贵强代表市中院巡查小组对利州区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利州法院在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司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履行审判管理职责、履行司法监督职责和巡视巡察及司法巡查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司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的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二是切实加强审判执行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化“四类案件”判断标准,设立发现“四类案件”的程序,完善已有“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的运行使用。加强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的规定》,尽快完善“一案一账户”工作,进一步强化发改案件的重点评查和分析研判,找出发改案件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联动发力,扭转上诉发改案件比例较高的局面。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功能和内容,确保法律文书应传尽传,充分实现“三大平台”可阅可查可用的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三是切实履行司法监督职责。对发现的问题或接收的有可能涉嫌违法审判、违规执行的信访投诉,在调查核实的同时,应根据《关于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的规定》要求,移送进行重点质量评查,为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和问责提供依据。自觉接受权力机关法律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使“两个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司法的公信度和权威性进一步提升。
谢波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利州法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同时,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司法巡查的意义。要将问题整改作为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二是以问题为导向,狠抓落实。要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确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
会上,利州法院党组副书记黄首明代表党组表态,市中院司法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是对基层法院干警的关心和爱护,是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契机。利州法院诚恳、接受巡查组指出的问题,院党组将通过召开专题会,拿出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责任到人。今后的工作也将以此次巡查为契机,积极举一反三,全面查找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利州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后,利州区法院党组于12月16日利用周末时间专题召开了党组会,针对巡查中存在的五个方面的二十个问题逐一进行了剖析和分析,院党组书记向军要求,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分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通过半年时间的整改取得明显效果,力求借力司法巡查进行制度完善和工作的提升。(监察室杨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