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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法院:违约未交房租,租房保证金是否应退还?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18/9/29 10:08:16
租房时缴纳保证金是房屋租赁市场的行业习惯,双方一般都会约定如出现违约情况租房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那么在出现违约情形后,保证金是否还需要退还呢?
近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租房保证金引发的纠纷案件:罗某承租了某公司商铺一间,因罗某未按时缴纳房租,该公司将罗某诉诸法院要求判令罗某缴纳房屋租金,并要求没收罗某缴纳的租房保证金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租房时双方约定租房保证金是为保证房屋租金的顺利收取,实现房屋租赁合同收取房屋租金的根本目的。如果出现违约行为欠付房屋租金等费用,出租人就可以从租房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从而弥补自己的损失,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救济。但是对扣除违约损害赔偿后剩余的租房保证金,出租人则应当在合同解除后予以退还。(嘉陵法庭 冯冬冬)